香港内幕交易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98页(184字)
香港违法的证券交易活动之一。根据《证券条例》第141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从事内幕交易:①与公司有关,并拥有该公司证券有关资料的人士,进行、促成或引起该证券的买卖;②与该公司有关的人士,将与该公司证券有关的资料直接或间接透露给另一人士,而透露者知道或有理由相信获得消息者将利用资料去买卖或促使他人买卖该证券。
上一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下一篇:证券业检讨委员会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