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42页(194字)
中国近代地方银行之一。1928年直隶省改为河北省。1929年3月,成立河北省银行,归财政厅管辖,资本总额400万元(银元),总行设在北平,并在石家庄、保定、唐山、天津设立分行。1930年冬,总行随省府迁设天津,改为由省政府直辖。代理省金库及经营商业银行业务。抗日战争爆发后,受日伪控制,战后由国民政府接收。天津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管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