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56页(199字)
1935年法币改革前,对国外支付货款、偿付外债和赔款时因英镑汇价上涨所造成的损失。当时中国采取银本位制,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采用金本位制,中国对外支付货款、外债及赔款,多以英镑汇价为标准,折合银两或银元支付,当英镑汇价上涨,中国对外付款时就必须多付银两或银元而蒙受损失,这种损失被称为“镑亏”。在相反的情况下,自亦可以称之为“镑余”,但实际上很少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