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林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46页(338字)

国营林场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林业企业。它的一切生产资料,如森林资源、机械设备等,都属于全民所有;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它的主要任务是经营成片的国有荒山、幼中林和次生林,为国家建立商品木材基地。

国营林场分为造林林场和经营林场两种。造林林场以造林为主,其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有采种、育苗、造林、抚育、保护等。经营林场以经营天然次生林或人工林为主,其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有:(1)保护现有森林、进行抚育采伐,提高林地生产率;(2)进行采种、育苗、造林和幼林抚育,扩大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进行简易木材加工,生产一些木制品;(3)充分利用林副特产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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