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原理

书籍:简明农业经济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25 13:56:0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186页(438字)

社会主义社会总产品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的一个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

克思主义认为,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中,生产决定分配,因为只有先生产出来,才能有分配;同时,生产的性质决定分配的性质。但是,分配反过来又影响生产,它能起延缓或促进生产的作用。

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的性质和特点,反映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过程中。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进行总产品的分配,首先应该扣除:用来补偿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部分;用来扩大再生产而必须增加的生产资料部分;用来应付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物质储备部分。

其次还要扣除:一般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基金。社会总产品作了上述两方面的扣除以后,剩下来的作为消费资料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分配给劳动者个人。

马克思的这个原理,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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