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刺史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822页(219字)

西汉元封五年(前106),为监察吏治,除京畿七郡外,分全国为十三个监察区,即青州、徐州、兖州、豫州、幽州、冀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及交趾、朔方,各置刺史一人,称十三刺史部,一称十三州。

征和四年(前89),以京畿七郡置司隶校尉部,职同刺史部。东汉时改交趾为交州,废朔方入并州,加司隶校尉部,仍为十三部。西汉时不常其治,刺史仅为巡视。东汉时渐演变为郡以上一级行政区划,并有固定治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