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9页(201字)
简称刀笔。
古代主办文案的官吏。《战国策·秦策五》:“臣少为秦刀笔,以官长而守小官。”《史记·张丞相列传》:“尧年少,刀笔吏耳。”张守节正义:“古用简牍,书有错谬,以刀削之,故号曰‘刀笔吏”。”西汉时,张汤、赵禹、尹齐等酷吏皆以刀笔吏积劳升迁。汲黯曾指责他们专事罗织罪名,“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
后世亦称包揽讼事者为刀笔吏,喻其笔为刀,能伤人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