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善亭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5页(280字)

明洪武五年(1372),太祖令各地设立申明亭,作为读书、明理、彰善抑恶、剖决争讼小事、辅助刑事之所。

同时于申明亭边设旌善亭,书写善恶人事,以示劝惩。城乡各坊里厢皆置二亭。

每里推年高德劭者掌其事,称老人,类似汉朝掌教化之*三老。

老人定期向本里编户百姓宣讲《大诰》、《大明律》及孝顺、尊上、和睦、安分等道理,并判断里中争讼,提醒毋忘纳粮当差,被尊为“方巾御史”。两亭之制行用日久,渐现弊端,地方官不修亭宇,不书善恶,不尊老人。老人亦不自重,乃至贪贿扬威,颠倒是非。

嘉靖、隆庆、万历时,虽有海瑞等力图纠弊,终无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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