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叙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9页(153字)

按功议定奖赏,与议处相对。清制:官员考满着有劳绩,可以议叙,或加衔,或加级,或纪录等,军人阵亡、伤残,可以议叙赏,有战功可以议叙得官或升官;其他如编书修志,河工水利,乡试磨勘之参加人员也可由长官提名,议叙奖励;一些吏员、幕宾还可以因议叙进入仕途,候选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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