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1页(380字)

又作折、折奏。

古代官吏上书皇帝文件因用折叠本缮写,故名。明制,奏折有题本与奏本两种。

题本用于公事,如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用印具题;奏本用于私事,如到任升转加级,代属员恩请等,不用印。

皆经通政司转内阁入奏。

清制,例行之事用题本,仍送通政司;紧要之事用奏折,初在宫门陈奏,自雍正而大盛。雍正时规定,在京满汉大臣和外省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高级官员得直接向皇帝上奏折,并特准科道官和某些地方官员使用奏折。

军机处建立后,皆由军机处转呈,内容包括对地方政事、吏治及社会传闻的陈述、议论。由官员亲笔书写,专人投送。

页数、行数及每行字数,均有固定格式。

凡经皇帝审阅即用硃笔批答于折本上发回。

是为君臣之间意见沟通之独特渠道。一般公事仍用题本,或先折奏经批示后,再正式具题处理。

光绪二十八年(1902)后,废题本,概用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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