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9页(441字)

简称“相”,官名。

秦武王二年(前309)始设。掌辅助君主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为百官之长。初设左、右丞相。战国时各国多置,称“相邦”。

西汉改称“相国”,常设一人,后复旧称。掌选用、考课、核案、惩治官吏,主持朝廷集议、奏事、封驳、谏诤,以及郡国上计。

金印紫绶,秩禄万石。自汉武帝以后,其实权渐移向中朝尚书;哀帝时改称大司徒。

东汉光武帝时,称司徒;献帝建安时,复旧称。

三国、两晋、北朝时,其称丞相、司徒、相国、大丞相、大冢宰者各有之,且废置不常;多以权臣居之,成为篡政之阶。

其时,治理之权已移向中书。自东汉以降,各朝多以他官录尚书事,带公府或从公府号,加领门下、中书、侍中等官,或以中书监令、侍中、尚书令、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官称,行使相职。

南宋孝宗时,复置左、右丞相。辽、金、元及明初皆沿置。

明洪武十三年(1380)后,废丞相之职。明清时,习称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为丞相,然已名不副实。

西汉以来,或称丞相为“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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