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56页(255字)

官名。

西汉始设。初置于光禄勋,以诸郎中察茂才高第者充任。秩四百石。本为武官,南朝宋于中书舍人下置之,遂改用文吏。

北魏于尚书诸司置“主事令史”,以为令史之长。秩从八品上。

北齐于诸曹设之。隋朝于诸台省各置此职,秩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称“主事”。

唐代为流外官转流内官迁补之阶。

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定秩正八品。

北宋以后各朝,于六部诸司皆置之。金、元以后改以士人任此职。

宋代定秩从八品,明代置为六部诸司中最初官阶。至清代,乃为进士补官之初阶。秩正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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