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68页(313字)

官署名。

西汉成帝时尚书下置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又置三公曹,掌断狱。东汉光武帝改三公曹掌岁末考课州郡政务,二千石曹掌治安、刑狱、诉讼等事。三国魏明帝青二年(234)置尚书都官郎,协督军事。晋代复以三公尚书掌刑狱。北朝时有都官、比部、三公诸曹,掌军情、刑狱、囚帐、断罪诸事务。后周秋官大司寇卿下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

隋初有都官,文帝开皇三年(583)改为刑部。刑部遂为六部之一,下隶都官、刑部、比部、司门四曹。

长官为尚书,掌全国律令、刑法、徒隶、审讯之事。唐代沿置,刑部尚书正三品,副职侍郎正四品下。唐时刑部一度改名为秋官、宪部,均旋复原名。后历代沿设。

清末改为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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