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73页(198字)

官名。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设置,以杨于陵充淄、青十二州宣慰使。宋代不置。元代设宣慰司,长官为宣慰使,属官有副使、经历、都事等,掌郡县军民事务。宣慰司分为六道:山东东西道、河东山西道、淮东道、浙东道、荆湖北道、湖南道。

它是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构,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或元帅府。另有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

明、清宣慰使,成为土官最高职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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