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抚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80页(210字)

官署名。

元时万户府及诸卫皆设,明因之,诸卫指挥使司之下,设镇抚司,专理本卫军丁刑狱。洪武十五年(1382)在锦衣卫下增设北镇抚司,专理诏狱,承办一些要案、大案。后一度罢废,永乐中复置。初期,北镇抚司主管审理,审完后仍交法司定罪判刑,成化以后,北司自有印信,一切刑狱,径自审结后上报皇帝决定,连锦衣卫长官都无权过问,成为三法司之外的御用特别法庭。

是明代专制皇权的重要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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