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83页(304字)

清官署名。

掌管宫廷内一切事务,诸如人事调迁、财物出纳、礼仪刑法、工程制造、农林渔猎及日常生活事,直接为皇帝及其家族服务。类似秦汉之少府,隋唐之殿中、内侍省。

明代分属宦官二十四衙门。清内务府渊源于满族包衣组织。顺治初,有鉴于明宦官擅权,乃立内务府,由上三旗包衣组成,特简满洲王公大臣任总管大臣,正二品。顺治十一年(1654)废内务府,置宦官十三衙门。十八年又恢复内务府,历经康熙雍正,体制完备。其下设广储、都虞、掌仪、会计、营造、庆丰、慎刑七司,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三院,和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处等机构,由郎中、主事等分主其事。所属敬事房为管理太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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