掣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91页(218字)

明清吏部选官的方法。

明中叶以后,每逢选官,宦官权贵多方请托,吏部难以应付。万历时孙丕扬为吏部尚书,决定用掣签法,一直沿用到清代。赞扬者认为此法公平,使请托无所容,反对者认为此法不问才学能力,取决于偶然,弊病很大。清制:大选、急选之日,吏科、河南道各派官赴吏部,验明缺签,公同封固。

然后由吏部堂官掣选人签,科道官掣缺签,二者相配,即为某人该授某缺。如缺签为空签,则某人为落选,待下次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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