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书籍:中华古文明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07页(200字)
亦称举、纠举、告状。
向官府提起诉讼。封建法律规定,对谋反、谋大逆、谋叛罪,知情者必须告;祖父母、父母、夫为人所杀,子孙、妻妾必须告。
一般情况下,被害人可以提起诉讼,但须*亲亲相隐。行赦之事不可告。
囚犯除告狱官虐待自己外,不得告他事。禁止投匿名文书告发他人。
禁止诬告,诬告者反坐。禁止越诉,一般诉讼须按由下而上级逐审。
告状文书称“辞牒”、“讼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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