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兵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11页(449字)

西汉时,实行征兵制,兵民合一,人皆有服兵役义务。

东汉末、三国时,征兵制破坏,上下不能互信,士兵对将领须以父兄妻子为质,家属聚居一处,集中管理与控制,称为*士家。若士兵逃亡、叛变,家属没为奴婢。士家专设士籍,与民户分离,隶属军府,亦称*军户。

兵役固定于部分人充当,子弟世代为兵,父死子代,兄终弟及;其女不准外嫁,只能与军户婚配,故称世兵制。两晋时,世兵制最为盛行。但士兵身份低落,与小人、奴婢并举。

后因士兵逃亡、战死,或被私家占有,或立功解脱,数量减少,无法补充,日趋衰落。南朝宋齐时,只能强掠少数民族人口或收编北朝降兵维持。

隋时,复为征兵制取代。

在北方,北魏亦曾实行世兵制。

北方诸镇戍兵本强宗子弟为之,后改以战俘、罪犯等充任,但皆世代因袭,立专门的府籍管理,故称*府户。拓跋氏进入中原,尤其是孝文帝迁都洛阳后,为扩大兵源,实行征兵制。

府户亦因地位下降而发生反抗,世兵制遂不能维持。辽、金、元时,曾实行过世兵制。明卫所之兵,清八旗之兵,也具世兵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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