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贡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29页(356字)

清代科举制度中贡生名目之一。

清初沿用明代选贡,雍正时始分别贡监名目,凡由廪生、增生入贡,称优贡。乾隆时,定大省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每三年由学政任满前考选。各府、州、县学教官选出历届科试、岁试成绩优秀和品行纯正的生员,称“优行生”,报送学院,称“举优”,每县限数名。考试在省城举行。

试两场,首场考四书文二篇,二场试经解一篇、策一道、试帖一首,注重书法,取录后再经三院会考,考法如拔贡。按名额所取者称“优贡生”。

正取外又取“陪优”一或二倍,称“优行廪生“或“优行增生”、“优行附生”。优贡生于次年不经乡试,赴京应朝考,合格者送国子监读书,不直接授官,故多有不应朝考者。

同治时,朝考分南、北、中三卷,一二等授知县、教职,三等选用为训导,应试者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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