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40页(231字)
清王朝分给皇室、贵族和八旗官兵的土地。
清兵入关前已有盛京旗地,入关后于北京附近建立畿辅旗地。经屡次大规模*圈地,旗地不断扩大。除皇庄、王庄外,其余分给八旗官兵,称*八旗庄田。分给各地驻防八旗官兵者,则称驻防旗地。
旗地不能买卖,但旗人不习耕作,不免私卖。雍正初,清理旗田,政府出钱赎回旗地,编成清册,称红册,以备审勘。
乾隆时,准许赎回旗田仍由原佃承种,征收旗租。后典押旗地更多,大多由汉族农民耕种,旗主只坐食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