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63页(211字)

古代官府发给茶商运销茶叶的凭证。

北宋雍熙时行*折中法,商人运粮边地领取交引,便可凭引至产茶地领茶运销。嘉祐后改行通商征税。

崇宁元年(1102)蔡京复茶引法,凡产茶州、军许民赴场输息,领取短引,可于附近郡县贩销;茶商纳钱帛于榷货务,领取长引,可至指定州军贩销。

四年,罢官置场,茶商向所在州县或京师领长短引,自买于茶户。元明清,沿用之,制度略有变化。还有兼行票法者。

清末渐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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