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04页(302字)

古代哲学术语。

指事物发展的规律条理。《庄子·天下》:“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韩非子》:“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明清之际王夫之认为理是“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又引申为道德准则。《庄子·天下》:“以义为理”。

荀子·乐论》:“孔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孟子认为理是人心所具有的道德观念。《告子上》:“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吕氏春秋·离谓》:“理也者,是非之宗也。”宋代理学以理为宇宙万物本原。认为“理生气”,“理在气先”,“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有理。

有此理,便有此天地”(《朱子语类》卷九十五),以“理”为第一性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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