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89页(331字)

古代学习研究书法的高等专科学校。

创建于隋文帝初年,隶国子寺。后废置,唐贞观二年(628)重建,显庆三年(658)再废。朔二年(662)复置,翌年改隶兰台。设博士两人,助教一人,学生三十人。

学习课程及进度,据《新唐书·选举志》载:“《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学生毕业后,可通过科举步入仕途。

北宋崇宁三年(1104)重建书学,隶翰林院书艺局。课程习篆、隶、草三体,读《说文》、《字说》、《尔雅》、《大雅》、《方言》,兼习《论语》、《孟子》。

规定篆以古文大小篆为法,隶以王羲之、王献之、欧阳询、虞世南、颜真卿、柳公权真行为法;草以章草、张芝九体为法。考试分三等,毕业后可参加科举。

宋末书学废。

上一篇:律学 下一篇: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