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89页(340字)

古代培养医药人才的高等专科学校。

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始设,旋废。北魏置太医博士,教授弟子。隋沿魏制。唐代医学设于太医署,分医、针、按摩、咒禁四科。

科又分体疗(内科)、疮肿(外科)、少小(小儿科)、耳目口齿、角法(艾灸、拔火罐)五科。学生膳食由学校供给,考试制度严格,毕业后待遇与国子监所辖学生同。

贞观三年(629)曾命州设医学。五代时废。宋代分为方脉科、针科及疡科,并采用图解、教具等直观教学。又仿唐制,开辟药园。生徒毕业后,或参加科举,或直接授职。金时设京外医学,分十科,每三年由太医举行一次考试。

元明不设中央医学,医学成为地方学校。元中统二年(1261)置诸路医学,隶太医院。明洪武十七年(1384)分设府、州、县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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