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65页(266字)
周代礼祭制度。
鼎以青铜制。当时规定,天子用九鼎,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士三鼎,皆为奇数。所盛食物也有区别,天子九鼎中之第一鼎盛牛肉,称太牢,以下依次为羊、猪、鱼、肉脯、肠胃、肤、鲜鱼、鲜猎。诸侯七鼎,去掉后二味。
卿大夫五鼎中第一鼎盛羊肉,称少牢,以下为猪、鱼、猎、肠胃。士三鼎为猪、鱼、猎。同时配以盛饭器簋,皆为偶数,如天子用八簋、诸侯六簋,依次递减。列鼎体现了当时社会严格的等级制度,但西周末、春秋时,僭越之事层出不穷,如曾(鄫)侯用九鼎,蔡侯用八簋,反映旧有统治秩序已发生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