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09页(246字)

战国时商鞅主持的秦国经济政治改革。

秦孝公六年(前356),孝公任用卫人商鞅主持变法。鞅令民为什伍,颁布有罪连坐之法。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制定二十等爵制,按军功赏赐爵位及田宅臣妾。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垦荒。

焚烧儒家典籍,禁止游宦之民,十二年,商鞅再次变法。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普遍推行县制,迁都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统一度量衡,按户、口征收军赋,革除戎狄旧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

两次变法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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