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和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32页(216字)

南宋孝宗继位后锐意恢复。

隆兴元年(1163),命张浚领兵北伐,终以宿州之战失利告罢。因汤思退等力主和议,致边备尽弛,次年金军突破两淮防线,直抵长江。宋廷多次争论,被迫议和。

和约规定宋帝不再对金称臣,改以叔侄相称;改岁贡为岁币,银、绢各减至二十万两、匹;两国疆界维持绍兴和议原状,宋再割秦州(今甘肃天水)、商州(今陕西商县)予金。

乾道元年(1165)和议成立,故宋人亦称之为乾道之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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