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宣之治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38页(213字)

明初,经洪武、永乐二朝经营,社会生产力发展。

仁宗、宣宗在位期间,勤于政事,兼听纳谏,广开言路,任用*三杨、夏原吉等贤臣。又改革科举取士法,逐渐完善内阁制,平反冤狱、慎用刑律,整顿吏治,以革除洪武、永乐时弊政。两朝还执行安养生息政策,兴修水利,鼓励垦荒,蠲免赋税,赈济灾荒,崇尚节俭。史载其时“纲纪修明,仓庾充羡,闾阎安乐,民气渐舒,蒸然有治平之象”,故被旧史称为“仁宣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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