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充令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44页(177字)

清顺治初,为增加奴仆数量,在圈地同时,宣布“贫民无衣无食”者,准“投入满洲家为奴”。

满族贵族、官僚、地主得以言语恐吓,以权势胁迫京畿附近汉人为奴。汉人投充后即为奴婢,任主人买卖,不能随意离开。但汉人不堪奴役、压迫,大批逃亡,清廷遂又制定*逃人法。顺治四年(1647),清政府下令停止投充,以缓和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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