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
书籍:交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571页(260字)
又称“海上保险契约”。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遭受海上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书面协议。被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海上保险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单证,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单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在海上保险合同中应载明保险人名称、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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