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觉活动与社会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9页(2535字)

揭示社会客观规律与人的自觉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对它的不同认识是历史唯物主义和机械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主要分歧之点。

社会规律是社会内部各种现象或过程之间本质的、必然的、普遍的联系。社会规律的存在并起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机械论把社会规律偶像化为独立的人格,把人看成是社会规律的奴隶,人只能在规律面前俯首贴耳,无所作为。

这种观点严重妨碍了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发挥,导致宿命论的倾向。主观唯心主义者则根本否认社会规律的客观存在,无限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社会历史是人们特别是少数天才人的随心所欲的结果,是偶然事件的堆积。

这种观点引发了各种违背社会规律的唯意志论和精神万能论。机械论和历史唯心主义的错误都在于,把人的自觉活动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割裂开来,绝对对立起来。

或是承认社会规律,抹杀人的主观能动性,或是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否认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其实,人的自觉活动不是脱离社会规律的随心所欲的行为,社会规律也不是完全超然于人的活动之外而使人们无法认识和把握的神秘莫测的东西。人的自觉活动与社会规律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社会历史发展本质上同自然界一样,是一个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克思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从而发现了社会形态发展的重复性、常规性,发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是社会发展的普遍的基本的规律。人们的活动、社会历史的变迁,无不受到社会规律的制约。

人们只有认识并且尊重社会规律,才能获得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权,增强改造社会的智慧、信心和力量。

第二,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相比,又有其特殊性。

在自然界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力量彼此相互作用,自然规律存在于这种相互作用之中,独立于人的活动之外。人虽然能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去干预自然过程,但这仅仅如催化剂那样只能加快化学反应的速度,却不能改变化学反应的内在本质。

在社会领域,一切活动都是由具有意识、追求目的的人所进行的,社会规律存在于人的活动中,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通过人这个社会的主体的活动实现的。离开了人的活动,社会规律就和历史本身一样不可能存在。但是,社会规律不等同于人的活动本身,而是在人们活动相互作用的整体中形成的一种客观的必然趋势。

第三,人具有其它生物所不具备的自觉能动性。

自觉的能动性包括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思想观念是主观的东西,即客观世界及其发展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即人们在一定思想指导下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

毛泽东指出:“一切根据和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思想是正确的思想,一切根据于正确思想的做或行动是正确的行动。我们必须发扬这样的思想和行动,必须发扬这种自觉的能动性”(《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45页)。

可见,人的自觉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相联系而存在。人的自觉活动的作用同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广度和深度成正比。

越是尊重客观规律,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越深刻,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也就越有成效。

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他不只是认知的主体,还是一个需要、利益的主体。

人的活动内在地包含着人的目的、欲望、需求这一类只有人才具有的功利因素。“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服从于人们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93页)。可见,支配着人的自觉活动的是“两个尺度”,一是外在的客体的尺度,即按照客观世界本身的性质和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一是内在的尺度,即实现满足自己需要和利益的目的。

在社会中,人们的需要和利益常常是不一致的;在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需要和利益甚至是根本对立的。人们的需要、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必然趋势,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当人们的需要、利益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必然趋势时,他们才能正确地认识和利用社会规律,推动社会的发展,使自己的需要、利益得到满足;反之,他们的思想和行动就会违背社会规律,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其需要、利益归根到底不可能实现。

历史唯物主义一方面肯定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另一方面又肯定人类历史是由人们的许多不同方面的活动构成的,应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认识社会及其发展。人的自觉活动与社会规律的辩证关系可归结为:(1)社会规律是人的自觉活动的客观前提和根据。

人的思想和行动只有尊循社会规律,才能把握社会生活的本质,减少盲目性,增强自觉性,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改造社会的成功。

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都可以承认历史发展是人们活动的产物,它们的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在社会历史领域内,人们的活动也要受客观规律的支配。

(2)人的活动是社会规律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列宁指出:“决定论不仅不以宿命论为前提,而且恰恰相反,它为明智的活动提供基础”(《列宁全集》84年新版第1卷第382页)。宿命论认为,社会规律存在于人的活动之外,不管人们努力与否,它反正都会顺利实现;在规律面前,人是无能为力的、听任摆布的“傀儡”。历史唯物主义肯定社会发展是一个有规律的客观过程,因而是一种历史决定论。

它不仅不否认人及其活动的作用,而且为人们改造社会的正确思想和正确行动提供了客观的依据。正是人的社会活动为社会规律的实现开辟了道路。(3)人的自觉活动与社会规律是以人的需要、利益为中间环节而互相联结、互相作用的。马克思明确地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2页)。

一方面,根据客观规律改造社会的活动,一定要给人们带来利益,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他们投身到这种对社会的改造活动中去。另一方面,人们也要自觉地把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建立在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人们的需要和利益才能得到实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