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化自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2页(732字)

克思在《184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使用的术语,指由人特有的能动性所创造的并为社会的人所占有的自然对象或自然事物。

人化自然概念是同马克思异化劳动的思想相联系的。马克思认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劳动)是人的类特性。人在劳动中创造一个对象世界而确证了人的类本质。但是异化劳动使劳动者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自然成了异化的自然。

通过异化劳动的扬弃、废除私有财产,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所创造的对象世界才真正成为人化的自然界,人也成为实现自己类本质的人,即实现从异化自然到人化自然的转化。马克思在后来的着作中不再使用人化自然这个术语,但它所包含的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思想得到保留和进一步的发挥,成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一个重要内容。

现在,我国学术界是在人对自然的改造,使自然打上人的烙印的意义上运用人化自然这一概念的。人化自然体现了主体的需要,是人把自然材料变成“人类意志驾驭自然的器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219页),根据人自身的需要改变了的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所需要的物质、能量和生态环境。

人化自然体现了人的社会本质,是联合起来的人们活动的产物,具有社会性、历史性。人化自然体现了人的创造能力以及所掌握的物质力量。当代全球性生态危机证明,人化自然有可能使人类失去生存的基础,因而人类不能陶醉于改造自然的胜利,要防止自然的报复、惩罚。人化自然以自在自然为基础,同自在自然一样具有客观实在性,具有自然的客观规律性。

人类在改造自然中,必须遵从主体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的统一,即人自身的需要与自然的客观规律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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