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矛盾性质问题的争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6页(1037字)

中国学术界在1956年8月至1957年2月间就过渡时期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矛盾性质问题展开的一次学术讨论。

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国内的主要矛盾。正确地认识这个矛盾的性质,对于深入理解中国共产党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及其为解决这个矛盾所创造的成功经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大公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哲学研究》、《新建设》等报刊就此问题发表了不少文章,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和《哲学研究》编辑部又分别召开了座谈会。

1956年12月,科学出版社出版了这一问题的讨论专辑。

讨论中,一种意见认为,这一矛盾自始至终带有对抗性质。其理论根据就是这一矛盾的内在本质来说,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是被剥削和剥削的关系。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资本家还拿定息,这实质上仍是一种剥削。这种意见主要以冯定和艾思奇为代表,当时参加讨论的多数人表示基本赞同。

另一种意见认为矛盾的性质是非对抗性的。这以关锋为代表,他们认为,过渡时期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基本上是非对抗性的,局部的对抗是一种补充。

持这种意见的人有一个基本理论前提,即矛盾的性质是可以转化的。有的人认为从新中国建立起,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矛盾的性质就转化为非对抗性的了;较多的人则认为是以全行业公私合营后转化为非抗性的。

再一种意见认为,这个矛盾具有两重性。从矛盾双方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来看,表现了阶级利益的相互对抗,因而具有对抗性一面;从矛盾双方在中国特殊社会条件下具有反帝反封建以及发展国民经济的共同利益,因而长期存在着统一战线的联盟关系来看,又具有非对抗性的一面。持这种意见的有李学昆、仲扬、丁伟志等人。

这次讨论还涉及到其他一些哲学理论问题。

如矛盾斗争的形式,对抗的涵义,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矛盾的转化,等等。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正确地分析和阐明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及其同工人阶级的矛盾性质问题。

他指出:民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这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但在中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

毛泽东的这个论断,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和吸收了学术界提供的有关思想资料和研究成果。实际上为这次讨论作了科学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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