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解放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9页(1193字)

人类解放和阶级解放的结果和表现。

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而现实的人都是个体的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

但同样的是,这些个人的活动所形成的物质的社会关系是他们的个体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是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而这种物质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归根到底受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制约。

因此,在历史唯物论看来,个人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说到个人,总是指处在一定社会关系的个人。当社会学家研究现实的社会关系时,他也就是在研究现实的个人及其活动。

反之,社会作为与一定历史阶段上生产力相适应的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又只能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在这种个人与社会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中,归根到底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发展制约着个人发展。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

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

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由此出发,没有人类的解放就不可能有个人的解放。

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原始社会,自然界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软弱的个人相对立,个人同它的关系完全象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服从于它的权力。因此,个人只能作为群的一分子才能生存下去。后来,随着旧式分工的出现,人类社会获得了推动生产发展的强大杠杆。

但就个体的人来说,却不得不为此付出巨大代价。首先是每个人因分工而有了一定的特殊的活动的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们的,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从而使他陷入片面发展之中。其次,分工的规律成为阶级划分的基础,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

于是事情就象克思所说的,“人’类的才能的这种发展,……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分册第124-125页)。这一切表明,在社会主义以前,尤其是在自发发展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下,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转化为凌驾人之上并支配人的物的力量,是不可避免的。

但分工和分工带来的异化在资本主义社会,又极大地发展了生产力和社会交往,使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这一切又为个人的解放准备好物质和精神的条件。一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消灭,而人类社会生产力又达到了彻底消灭阶级和旧式分工的程度,人类就能建立起新的生产组织。在这个组织中,生产劳动给每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

而原先奴役和支配人的物的力量重新为个人所驾。可见,个人解放只能是社会解放的结果。反过来说,要不是每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不能得到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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