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霸义利之辩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17页(1054字)

中国古代哲学家长期争论的主要问题之一。

王霸之辩是关于两种统治方法的争论,属于社会历史观方面的问题;义利之辩是关于道德准则与功利目标相互关系的争论,属于伦理观方面的问题。中国古代哲学家往往把这两种问题合在一起讨论,故统称“王霸义利之辩”。

儒家从非功利主义的伦理观出发,主张以仁义治天下,他们的观点统称为王道。

法家从功利主义的伦理观出发,主张从赏罚刑政治天下,他们的观点统称为霸道。还有一些思想家主张王霸并用,礼法双行。王道思想发端于儒家创始人孔子,他主张“为政以德”(《为政》),孟子明确提出尊王贱霸的思想,批评法家的霸道主张。他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他认为提倡利将会引起人们利己的欲望,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使天下不得安宁。他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公孙丑上》)。以王道反对霸道,认为三代实行王道,五霸奉行霸道,“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告子下》)。商鞅最早提出霸道思想,认为“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商君书·定务》)。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更法》)。

韩非依据性恶论,论证实行霸道的必要性。他认为人们都是以“计算之心”相待,“吾以是明仁义受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韩非子·奸劫弑臣》)。荀子把王道和霸道综合起来,提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受民而霸”的主张。他认为王霸不是对立的,可以互相补充。

“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荀子·强国》)。宋代理学家依据他们的理欲观,再次挑起王霸义利之辩。

程颢说“得无理之正,极人伦之至,之道也;用其私心,依仁义之偏者,霸者之事也”(《论王霸札子》)。朱熹认为,尧、舜、禹三代“天理流行”,社会安定,实行王道政治;汉唐以降“人欲横行”,社会混乱,实行霸道政治,“其全体只有利欲上”(《朱子文集·答陈同甫书》)。

倡导功利主义的思想家陈亮指出,朱熹的王霸义利之说,割断历史,“架漏过时”,“不能使人心服”(《陈亮文集·又甲辰答朱元晦书》)。

他重申了荀子王霸并用的思想。

实际上王霸之道皆为封建统治者所采纳。汉宣帝宣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江书·元帝记》)。

正如鲁迅所说:“在中国的王道,看去虽然好象是和霸道对立的东西,其实却是兄弟,这之前和之后,一定要有霸道跑来的。”(《且介亭杂文·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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