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与阶级划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24页(1042字)

分工与阶级划分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

分工是促成阶级划分的重要因素和条件,分工的规律是阶级划分的基础。

阶级形成的基础,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剩余产品,使一部分人有可能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剩余劳动。因此,生产力一定程度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是阶级划分的必要前提。

但是,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还不能直接引起阶级的划分。在历史上,由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出现,把社会劳动划分为不同领域,从而产生并不断扩大产品交换和商品交换,在交换过程中加速了财产的积聚和集中,使剩余产品迅速集中在一个人数很少的集团手中,广大劳动群众则丧失了财富,日益贫困化,从而形成占有生产资料的和不占有生产资料的两大对抗的社会集团,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

阶级是在生产力有所发展而又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产生和存在的。

恩格斯说:“当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因而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1页)。这种阶级划分除去把社会成员划分为经济利益对立的社会集团之外,还包括把社会成员划分为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直接劳动者和管理者。或者说,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直接劳动者和管理者的分工,往往带有阶级对抗的性质。

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分工,不仅存在于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而且存在于统治阶级内部。

统治阶级不仅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而且是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因而在统治阶级内部就必然存在分工:一部分人专门从事物质生产的管理和实际政治活动,另一部分人专门从事思想理论的活动。

这些专门从事思想理论活动的人,是统治阶级中积极的有概括能力的思想家,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为本阶级的统治制造理论根据,注意从本阶级的根本利益、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思考问题,有时甚至为了本阶级的根本利益而牺牲非根本利益,为了全局利益而牺牲局部利益,为了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而专门从事物质生产的管理和实际政治活动的人,则较多地注意自己的具体利益、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因而这两部分人之间在对待被统治阶级的立场上虽然是根本一致的,但彼此之间又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有时还十分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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