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二要素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63页(877字)

也称生产力二因素论。

20世纪50十至70年代我国理论界关于生产力要素讨论中的一种观点。它认为,生产力的要素包括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和劳动资料或手段(主要是劳动工具),而不包括劳动对象。

生产力二要素说的论据是:第一、劳动者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主体,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体现着人们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

生产工具是劳动者肢体的延长、智力的物化,同样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能力的体现,反映着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第二,劳动对象是劳动者运用生产工具加于其上的对象物,其相当部分是未经加工的自然本身。它本身是被动的因素,是不能与劳动者和生产工具的主动因素一起构成生产力的。

即使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经过劳动加工、作为劳动对象的原料的数量、质量和品种不断增加和扩大,也不能改变劳动对象在生产中的被动地位,它也不可能成为生产力的要素。但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使生产工具和其他劳动资料得到改造,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生产力包括劳动者和劳动资料有其理论依据。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过生产力的要素,但斯大林、毛泽东等,却明确提出过生产力的要素问题。他们认为,被利用来“生产物质资料时所使用的生产工具,以及因有相当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而发动着生产工具并实现着物质资料生产的人,这些要素总合起来,便构成为社会底生产力”(《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707页)。“生产力有两项,一项是人,一项是工具”(《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19页)。

第四,把劳动对象列入生产力要素之中,不仅在理论上缺乏根据,而且很容易导致地理环境决定论和宿命论的错误,因而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生产力二要素说对于探讨和理解生产力的要素和本质等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人们对生产力理论探讨的不断深入,它并不能使人们完整、准确地把握和说明生产力的实质,因而具有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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