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74页(3052字)
以生产力自身的水平、状况和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衡量社会进步和一切工作的最高尺度。
生产力标准的形式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过“生产力标准”的概念,但这是他们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马克思指出生产力中“全部历史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1页)。
他还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4页)。列宁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生产力标准”,他说:“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列宁全集》第16卷第209页),“生产力状况”,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准”(《列宁全集》第41卷,第72页)。继列宁之后,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把生产为标准进一步具体化。早在1945年他就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的”(《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28页)。
1955年,他又指出:“一切合作社,都要以是否增产和增产的程度,作为检验自己是否健全的主要标准”(《关于中国合作化高潮的按语》第 页)。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生产力标准被我们忽视甚至抛在了一边。直到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一理论才在邓小平的论着和党的一些重要文件中重新被突出地提了出来,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在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检验一切改革得失成败的最主要标准”。
1987年中共的十三大政治报告则比较完整地阐述了这一理论。其主要观点有:(1)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2)生产力水平、状况决定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3)生产力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起决定作用;(4)发展生产力已经成为我国直接的中心任务;(5)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6)生产力标准是划分科学社会主义和种种空想的分界线。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巡重要谈话中进一步提出。
判断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目的和任务为内容,凝聚着我们党排除“左”右干拢、坚持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和基本教训,因而是我们在发展生产力、实行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明辨是非的科学标准。党的十四大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新的概括时,把生产力标准确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
生产力标准的基本含义。所谓生产力标准,是指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它主要包括样两层意思:第一,生产力标准衡量的对象。生产力标准作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其衡量对象按社会基本结构考察,主要有三个大的方面。其一是衡量和检验一切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包括经济体制、经济形态以及人们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活动;其二是衡量和检验一切政治关系和政治行为,包括路线、方针、政策、原则、规章制度等等;其三是衡量和检验一切思想文化关系。包括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教育等。
第二,生产力标准衡量对象的尺度。生产力标准衡量对象的尺度既可作为价值判断尺度,又可作为认识尺度。作为价值判断尺度,它是评判一切社会关系及其社会生活是否先进、合理的根本标准;作为认识尺度,它是衡量和检验人们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人们的实践活动是否正确的根本标准。
生产力标准作为衡量社会进步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最高标准,这首先是由生产力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生产力不仅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而且是社会本身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动力,它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社会其他领域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这些领域的一切方面,只有适合生产力发展时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才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和合理性。
其次,是由生产力自身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决定的。人类社会是一种高级的客观物质运动形态,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辩证发展过程,因此,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尺度也必须是一种客观物质力量,具有同人类社会发展同步前进的性质和永在的进步性,并且能够集中体现社会的整体功能,而生产力是唯一具备这些特征的社会物质力量。
正确把握生产力标准的方法论原则:1、要坚持唯物论与辩证法统一的原则。
生产力标准理论的提出,突出地体现了一元论的唯物史观,但也包含了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充分肯定了社会发展要以经济因素作为基础的同时,指出了历史过程是在一切因素交互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因此,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是一元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我们既不能否认生产力的最终决定作用,也不能离开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不去区别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孤立地讲生产力的决定作用。
中国共产党提出我国要坚持一个中心(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要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都是对上述理论原则的科学运用。2、要坚持生产力标准的整体性和历史动态性原则。
所谓整体性原则,讲的是“发展生产力”的含义,不是指局部的、单纯的发展速度或产值、利润的提高,而是指社会生产力的整体发展和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全面发展,它包括:(1)生产力诸要素功能的发挥和发展,其中有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和素质的提高,劳动资料的充分利用和技术的进步,各种资源的合理开发以及科学、教育、信息、管理水平的提高。(2)生产力诸要素的合理组合,其中有结构的合理化,规模的适度,布局的优化,科学的时序以及良好的分工协作网络等。(3)生产力的整体功能和整体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提高。所谓历史动态性原则,指生产力是一个前后承接、因果转换的动态的历史过程。
任何一个阶段的生产力的使用及其变化所带来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结果,都将成为下一阶段生产力赖以存在的前提和出发点,因此,必须从现实和未来的对立统一出发,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反对盲目拚设备、拚人力、搞掠夺式经营的短期经济行为。而那种把生产力标准归结为唯一标准,归结为单纯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甚至把它等同于“赚钱”标准,这显然是对生产力标准的简单化和庸俗化。3、坚持生产力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统一的原则(参见“生产力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生产力标准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生产力标准的提出,不仅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衡量人们思想观点和社会行为的是非标准,而且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社会现象的出发点和方法论原则。坚持生产力标准的核心问题,就是要树立牢固的发展生产的观点,破除离开生产力来抽象谈论社会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