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国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85页(549字)

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别称(见于《国家与革命》一书)。

克思、恩格斯曾用“公社”或“公团”来表示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国家,以表明它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而是从有国家到无国家的过渡。历史上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和资产阶级国家,都是剥削阶级统治被剥削阶级的国家,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

而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它是从国家到非国家的过渡的一种政治形态,是正在消亡之中的国家。列宁在批驳机会主义者歪曲恩格斯关于国家“自行消亡”的论断,否定无产阶级革命的必要性时,尖锐指出:“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国家是不会‘自行消亡’的,而要由无产阶级革命来消灭它。

在这个革命以后,自行消亡的是无产阶级的国家或半国家。”(《列宁选集》第3卷第185页)无产阶级国家仍是实行镇压的特殊机器,但它只镇压少数剥削者,广大人民群众则享有充分的民主,根本不同于少数人镇压多数人的一切剥削阶级国家。

同时,阶级正在消失,国家的职能发生变化,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越来越成为它的主要职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阶级差别的消灭,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将逐步地“自行消亡”,故称为半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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