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人生观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32页(666字)

亦称“科学的人生观”。

“科学与人生观”论战之后,胡适在给上海亚东图书馆1923年12月出版的《科学与人生观》一书写的序言中,概括了关稚晕《一个新信仰的宇宙观及人生观》的思想,并加上一些扩充和补充,提出了自己信仰的所谓“新人生观”。其主要内容如下:根据科学,叫人知道空间的无穷大、时间的无穷长,宇宙及万物的运行变迁,皆是自然的,用不着什么超自然的主宰或造物者,那“有好生之德”的主宰的假设是不能成立的;叫人知道人是动物的一种,他和别种动物只有程度的差异,并无种类的区别;叫人知道生物及人类社会演进的历史和演进的原因,叫人知道一切心理现象都是有因的,叫人知道道德礼教是变迁的,而变迁的原因都是可以用科学方法寻求出来的;叫人知道物质不是死的,是活的;不是静的,是动的,个人——“小我”一是要死亡的,而人类——“大我”——是不死的,不朽的,“为全神万世而生活”就是宗教,就是最高的宗教,而那些替个人谋死后的“天堂”、“净土”的宗教,乃是自私自利的宗教。对于上述的“人生观”,胡适认为是“建筑在二三百年的科学常识之上的一个大假设。我们也许可以给他加上‘科学的人生观’的尊号,但为避免无谓的争论起见,我主张叫他做‘自然主义的人生观’。

胡适所提出的“人生观”,在自然观方面具有唯物论的倾向,而且试图为科学争取更大的影响,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这种“人生观”在根本上是以庸俗进化论观察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生活,把人类社会混同于动物世界。虽承认一切心理现象都是有因的,却不能说明这个“因”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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