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民主专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49页(576字)

毛泽东为纪念中国共产党二十八周年而写的论文。

于1949年6月30日发表。当时,全国人民都十分关心,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后,建立一个什么样国家的问题。

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中有人主张实行英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国内外阶级敌人攻击共产党“独裁”,还有人认为共产党对待帝国主义的政策和办法“太刺激”。

为了及时正确地回答这些问题,抨击民族资产阶级中存在的错误观点,驳斥国内外反动派的诬蔑和攻击,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认识,毛泽东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二十八周年的时候发表了这篇着作,完整地阐明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系列根本问题。诸如论述了在我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必然性;阐明了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阐明了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反动派实行专政的关系;阐明了新中国的对外政策,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倒向社会主义一边。

毛泽东根据列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提出革命胜利后所要建立的国家只能是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的具体形式。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学说,奠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和政策基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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