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劳动者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80页(508字)

主要靠体力进行生产并直接或间接地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相对应。

在生产过程中,任何劳动者都有体力的消耗和脑力的支出,他们的体力活动和脑力活动是统一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固定分工,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参见“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条)在阶级社会里,奴隶、农奴(农民)和工人被剥夺了生产资料和参加政治、接受教育的权利,被迫终身从事体力劳动,是体力劳动者的主体。他们的劳动实践,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物质条件;为精神文明的发展,准备了物质基础。

但他们被剥削、受压迫,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他们同统治阶级的对立,是阶级矛盾的深刻表现。

社会主义社会仍存在着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差别,但这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而不是高低贵贱之分。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体力劳动者仍占劳动者总体的大多数,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他们和脑力劳动者同是国家的主人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

努力提高体力劳动者的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他们劳动中的智力因素,并根据社会需要,把部分体力劳动者转化为脑力劳动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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