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88页(730字)

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的总和。

人除了与自然界发生关系外,也在以生产活动为基础的各种活动中形成了复杂多样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基本上可分为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两大类。物质的社会关系主要指生产关系,它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依人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的客观的社会关系。

克思指出,生产关系“始终是作为整体来看的生产中的个人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166页)。尽管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每个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但是,作为许多个人活动相互作用形成的整体的生产关系,是不以这些个人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的客观联系,人们只能自觉或不自觉地适应这种客观的社会关系。思想的社会关系指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宗教等社会上建筑领域内的社会关系,它们是通过一定的思想、观念建立起来的,不能脱离意识而存在。在这两类关系中,物质的社会关系决定思想的社会关系,决定它的产生、发展和变更;而思想的社会关系也不是消极的,它可以反作用于物质的社会关系,对物质的社会关系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起巨大的作用。

在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之前,众多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对社会关系问题没有正确认识,他们认为社会环境主要是政治法律制度,而政治法律制度又是按照人们的某种思想、观念建立起来的,从而得出人们的意识决定整个社会面貌的唯心主义观点。

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区分了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对它们各自的特点和相互关系作出了科学规定,从而结束了把社会关系归根于思想、观念的唯心主义在历史观中的统治地位,为说明社会历史和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开辟了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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