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06页(3083字)

同社会存在相对应的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范畴之一,指人们的社会精神生活过程,是人们对社会存在即社会物质生活及其过程的反映。

社会意识的外延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包括社会精神生活的一切方面即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其内涵是反映社会物质生活及其过程的一切思想、观点和学说的总和。

社会意识包括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这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层次。社会心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自发形成的、与社会生活直接相联系的、没有经过专门家的系统加工的、不定型的社会意识,或称日常的、普通的社会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低级层次,包括人们的情感、情绪、愿望、要求、意志、动机、风俗习惯、社会风气、风尚潮流、审美趣味等等,并通过它们表现出来。

社会心理有一定的时代性、民族性、群众性在,阶级社会里有一定的阶级性。

社会意识形式是反映社会存在的、经过专门家系统加工自觉建立起来的、比较定型的社会意识,亦称“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的高级层次,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科学和哲学等具体形式。社会意识诸种形式大体上可区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属于意识形态范围的社会意识形式,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学艺术、哲学和绝大部分社会科学,这类社会意识形式是对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反映,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阶级社会里有一定的阶级性;属于非意识形态范围的社会意识形式,包括自然科学、语言学如逻辑等,这类社会意识形式不是对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反映,不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围,其本身没有阶级性,可以为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阶级服务,一般地说,作为社会意识低级层次的社会心理是作为社会意识高级层次的意识基础和原料仓库,它为诸种社会意识形式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意识素材;作为社会意识高级层次的社会意识形式则是在一定社会心理基础上形成的,它是对一定社会心理的系统加工、提炼和概括,又给社会心理以重要影响,对社会心理有一定的导向作用。

从意识的主体范围来看,社会意识可以区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个体意识亦称个人意识,是人类社会个体成员独特的社会地位、社会经历及其利益在自身头脑中的反映,产生于社会个体成分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个体成员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所受的教育对个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的影响。群体意识是人类群体的社会地位、社会经历及其共同利益在该社会群体成员头脑中的反映,产生于该社会群体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群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所受的教育对群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也产生重要的影响。群体意识是复杂多样的,有家庭意识、集体意识、团体意识、阶层意识、阶级意识、民族意识、社会整体意识等等。

社会意识具有以下的基本特点:

①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受社会存在的制约,对社会存在具有依赖性,克思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并决定于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最终根源和基础。一切社会意识,无论其内容正确与否,都可以在社会存在中找到其根据,那些荒诞的、虚假的、错误的观念和意识形式,不过是对社会存在的虚幻、歪曲、颠倒的反映。社会存在的状况决定着社会意识的内容,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推动并决定着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在阶级社会和有阶级存在的社会里,各个阶级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利益不同,决定了它们的社会意识各不相同,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在阶级社会和有阶级的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这是因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否认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否认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依赖性和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具有根源性,势必陷入历史唯心主义。

②社会意识对于它所依赖的社会存在具有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虽然依赖并决定于社会存在,但它本身又有自己特殊的存在方式和发展规律,对社会存在表现出相对的独立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表明社会意识同社会存在之间的关系的复杂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为:社会意识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发展变化的不完全同步性;社会意识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与不对应性;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社会意识的相互影响。

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社会意识归根到底决定于社会存在,为社会存在所制约,否认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相对独立性,会陷入机械决定论;把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夸大为绝对独立性则会导致历史唯心主义。

③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作用。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作用,既是社会意识的基本特点之一,又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社会意识不是简单地消极地反映社会存在,它同社会存在的关系是一个曲折复杂的相互作用的辩证过程。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是能动的而不是机械的;社会意识一经在社会存在的基础上产生,就会反过来对社会存在发生能动的作用。为了把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作用与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严格区分开来,通常把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称为“社会意识的反作用”。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作用表现在它既能能动地反映社会存在,又能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的这种能动作用在社会生活中有时表现得十分突出。任何社会意识都对社会存在产生能动作用。但其能动作用的性质却有原则区别。进步的、革命的社会意识能促进和推动社会的发展;反之,落后的、反动的社会意识则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在同一时代,同一社会中,尤其是在阶级社会和有阶级的社会里,总会有两种处于相互对立和相互斗争地位的不同性质的社会意识在起作用。

在先进与落后、革命与反动的社会意识的斗争中,要坚定地站在代表历史进步的先进的革命的社会意识方面,站在真理的方面,同落后的反动的社会意识进行斗争,并努力用先进的革命的思想理论武装广大群众。在当代最重要的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去武装人民群众,使之指导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化为推动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前提下的能动作用。社会意识能动作用的性质和大小,归根到底受社会存在的制约。否认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庸俗的机械决定论的表现;夸大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把它同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对立起来,进而否定社会存在的决定作用,则是历史唯心主义的表现。

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意识的理论,不仅对于正确认识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辩证关系,全面准确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是十分重要的,而且对于正确认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理论,必须反对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歪曲意识形态的本质,鼓吹“非意识形态化”的错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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