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利益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83页(2487字)

亦称“经济利益”。

人们从事生产和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动因。它是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的具体表现。

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归根到底是物质利益关系。获取发展自身的物质和文化资料,或者采取切身经济利益,是人们进行生产和活动的直接目的,其它社会活动也与物质利益相关,经济关系的本质就是物质利益关系,它贯穿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诸领域中。

恩格斯指出:“每一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7页)

物质利益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就范围说,物质利益可分为个人利益,集体利益、整体或阶级利益;就时间说,物质利益又可分为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生产和其它社会活动,获得一定的物质利益时,劳动力就能在积极状态下发挥,生产和社会就会较快发展;反之,人们就会陷于被动状态,生产和社会的前进就会受到阻碍。

人们从事生产活动,直接就是为了物质利益,人们进行阶级斗争,最终也是为了物质利益。

政治和权力也是用以实现一定阶级或集团的物质利益的手段。物质利益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一切所谓政治革命,从头一个起到末一个止,都是为了保护一种财产而实行的,都是通过没收(或者也叫做盗窃)另一种财产而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31页)离开物质利益,就无从了解人们历史活动和阶级斗争的动因。

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不同,决定着物质利益的不同社会性质和内容。在阶级社会它表现为不同阶级的物质利益,表现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根本对立的物质利益关系。在以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最基本的物质利益关系,是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是根本对立的,只要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不改变,无论工人的物质生活条件有怎样的改善,两大阶级在物质利益方面这种对抗性都不会改变。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就从根本上改变了直接生产者的劳动态度,产生出一种新型的经济利益即物质利益。它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有机地协调起来;同时,在上述利益关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全民利益和集体利益,又使劳动者获得了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发展的可能和现实条件,从而消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物质利益关系的对抗性质。

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关系的根本特点,首先在于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所实现的正确结合。在社会总产品中,除了用来补偿生产中消费掉的生产资料外,还必须扣除用于扩大再生产,用于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以及用于行政、国防等费用的部分,即扣除用于满足劳动者共同利益需要的部分,然后分配给劳动者个人。

同时,社会用满足劳动者共同需要的产品,最后还是要转化为满足劳动者个人的需要。“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福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这是由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性质决定的。

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还进一步区分为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的三个方面。

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关系,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在根本一致基础上的多样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统筹兼顾,努力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是一个重大的经济原则和政策原则。

如果忽视了这一原则,势必造成社会利益关系的紧张,妨碍各方面积极性的发挥。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中,国家利益体现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必须放在优先地位。

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但是,把国家利益放在优先地位,并不是取消或代替各个劳动集体的利益和个人利益。

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关心和保证各个劳动集体的利益和个人利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生产和经营单位,企业(集体)利益既同国家利益息息相关,联结着劳动者的整体利益,又同劳动者个人利益紧紧相联,关系着劳动者的直接利益。所以,集体利益是实现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重要环节。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关心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条件。劳动者的个人利益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最终目的,而劳动者个人利益反过来又会促进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增长。社会主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一致性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动力,它反映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

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关系在根本一致的基础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社会总产品在一定时期内总是一个既定的量,用于三个方面的部分有一个此多彼少的关系;同时,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各企业都是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由于多种原因形成了企业间物质利益的差别。但是,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关系的矛盾一般说来不具有对抗性,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得到调节。

物质利益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范畴,在阶级社会中,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物质利益。剥削阶级的物质利益和被剥削阶级的物质利益,是根本对立的,因此,从来就没有什么超阶级的、抽象的物质利益。

在当代世界,客观上存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物质利益原则:一种是资产阶级观察和处理物质利益关系的准则,即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原则,或资本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另一种是无产阶级观察和处理物质利益关系的准则,叫做无产阶级的物质利益原则,或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我们必须坚持无产阶级的物质利益原则,反对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原则,揭露一切剥削阶级用仁义道德的虚伪说教来掩盖自己的阶级利益,欺骗人民群众放弃争取、捍卫自身经济利益斗争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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