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与托陈取消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29页(666字)

1927年,中国大革命失败后,就中国社会性质问题发生了论争。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的性质,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决定的,并由此决定革命的性质。因此,要正确地确定革命的性质,就必须通过对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客观考察,正确确定社会的性质。

当时,共产国际的托洛茨基认为封建主义在中国已不占重要地位,中国已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他曲解了当时中国社会的性质,进而反对由无产阶级领导进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斯大林反对并多次批判了托洛茨基的观点,认为中国社会的性质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因此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反封建残余的斗争和反帝国主义的斗争的结合。1928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根据中国的实际,否定了托洛茨基的观点,接受了斯大林的意见,肯定了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社会的性质没有改变,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革命现阶段的性质还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陈独秀和彭述之等人则认为,1927年革命后,中国资产阶级对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已经取得了胜利,统治已经稳定,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完结;中国无产阶级只有等到将来再去举行“社会主义革命”,在当时就只能进行所谓以“国民会议”为中心口号的合法运动,而取消革命运动。因此,他们反对中国共产党所进行的各种革命斗争。

陈独秀这时已变成了取消主义者,采取了托洛茨基的反动立场,并和托洛茨基分子相结合,成立了反党的小组织,也就是托陈取消派。1929年12月15日陈独秀与彭述之等人发表了《我们的政治意见书》。这个意见书被称为托陈取消派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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