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47页(1151字)

克思批判黑格尔国家学说的一部着作手稿,1843年夏天写于莱茵省的克罗茨纳赫,又称《克罗茨纳赫手稿》。

原稿共39张,其中第一张没有保留下来。手稿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一书第三章第261-313节作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它们是该书中阐述国家问题的重要章节。原稿中没有标题,现在的标题是1927年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第一次发表这部手稿时由编者加的。中译本收入人民出版社1956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这部手稿标志马克思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的开始。1842年,马克思任《莱茵报》主编期间,最初接触到社会经济问题,促使他抛弃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而转向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1843年春,他退出《莱茵报》后移居克罗茨纳赫,在那里悉心研究了欧美各国的近代史,尤其是法国革命史,写下了厚厚的五本笔记,通称为《克罗茨纳赫笔记》。同时,他阅读了费尔巴哈新近发表的《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这个基础上,他着手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学说,特别是他的神秘主义的国家观和把普鲁士王室奉为绝对的君主立宪思想。

马克思在这部手稿中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国家观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猛烈抨击了黑格尔在国家问题上的泛神论的逻辑神秘主义。指出,在黑格尔那里,国家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象的内部活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

由此得出了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重要结论。这个结论开创了马克思走向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通路。第二,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在国家问题上的不彻底性。

马克思认为,在黑格尔的国家学说中诚然包含了辩证法的内容,但由于他力图在现代国家机构中保留王权和等级制度的要素,不得不在理性的国家和非理性的现实之间调和折衷,因而陷入了“最坏的混合主义”以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论”。

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做一种矛盾,这是他较深刻的地方,但错误的是,他满足于只从表面上解决这种矛盾,并把这种表面当作事情的本质。马克思认识到,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是民主制国家的特点,它体现了资产阶级社会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冲突的原则。黑格尔已经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但对于这种冲突,他却企图在君主立宪的国家制度范围内加以解决。这样,黑格尔不仅要调和立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对立,而且要调和王权及其官僚机构和市民社会及其代表之间的对立,从而使他处处从矛盾和对立出发,又处处陷入无原则的折衷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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