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0页(433字)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条件下,通过合作化道路或赎买政策,把生产资料私有制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过程。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1952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普遍展开。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合作化道路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变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通过赎买政策,采取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到1956年底,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把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制定出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政策和道路,保证了在生产关系发生重大变革的过程中没有出现大的社会动荡,没有妨碍生产力的发展。

但在对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商业改造过程中,有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工作过粗、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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