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自治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9页(370字)

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体系,即由劳动者直接管理生产和社会事务的制度。

它既是一种政治制度,又是一种社会制度。南斯拉夫自1950年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以来,经历了从工人自治、社会自治到联合劳动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在物质生产领域里建立联合劳动基层组织,劳动组织和联合劳动复合组织,由劳动者选举工人委员会进行管理。(2)在社会事业部门建立自治利益共同体,在其中建立代表会议,对教、科、文、保健等部门向经济部门提供劳务的问题进行协商,作出决定。

(3)在区、共和国和自治省及联邦,建立代表团制议会,作为劳动人民的直接政权。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是在南斯拉夫的具体条件下开创的独立自主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

南斯拉夫在实行社会自治制度中,南共联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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